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推进绿美生态建设、乡村绿化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全镇范围内深化开展“美丽庭院”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和推动市县镇村四级“美丽庭院”建设,助力新回龙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美丽庭院”建设难题,在全镇范围内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美化、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新回龙镇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庭院”活动。按照“分级打造、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的原则,结合全县“绿美”“富美”“和美”文明家庭建设,打造“美丽庭院+”矩阵,形成“美丽庭院+和谐家风”“美丽庭院+美丽经济”“美丽庭院+文化传承”“美丽庭院+乡村治理”的生动局面,建设一批“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在6月底前,建成村级“美丽庭院”147个、镇级“美丽庭院”不少于49个、县级“美丽庭院”不少于42个、推荐上报市级“美丽庭院”不少于14个,并推动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14个、示范村1个,以庭院“小美”助力乡村“大美”。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回龙镇美丽庭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传发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蒙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古丽琴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何劲睿 镇党委副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
黄国光 镇党委副书记
赖伟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潘 望 镇党委组织委员、团委书记
成 员 单 位:党建工作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林业工作站、镇妇联,各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古丽琴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张怡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有关工作,如组成人员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一般不再另行发文。工作领导小组在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四、建设标准
(一)“美丽庭院”
1.庭院整洁美。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畜禽散养,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垃圾正确分类,垃圾箱(桶)定点摆放,保持整洁;无废弃物堆放,无污渍,注意定期清洁。
2.分区秩序美。庭院功能分区合理,种植区、养殖区、晾晒区、车辆停放区、物品摆放区、家庭休闲区布置合理,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挂,无乱涂乱画,整齐有序。
3.绿化美化美。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4.庭院文化美。庭院装扮有一定的文化品位,注重凸显家风家训,将家庭生活、个人兴趣与庭院建设美化相结合,展现新时代乡村风尚。
村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一美”,镇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二美”,县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三美”,市级“美丽庭院”达到以上“四美”要求。
(二)“美丽庭院”示范户
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在达到本级“美丽庭院”标准基础上,以“妇女美”“家风美”作为进阶标准综合评价。
妇女美
1.仪表美。注重个人卫生,仪容整洁,体现新时代女性的良好形象。
2.言行美。日常遵纪守法,言行文明,大方得体,态度亲和,与人为善。
3.素养美。注重个人学习,紧跟社会发展步伐,自信、乐观、自强。
家风美
1.家庭生活美。家庭成员仪表整洁,家庭关系和谐,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崇尚文明、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2.家教涵养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展示良好家风家训。
3.家风传承美。家庭成员注重家风传承和家风文化建设,营造“勤劳朴实,孝老爱亲,和睦邻里,崇尚科学,诚信友善”的优良家风。
(三)“美丽庭院”示范村
1.高效动员,组织有力。村党组织、村委会高度重视建设工作,基层党组织、妇联积极发挥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上下联动宣传,广泛营造“美丽庭院”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整村推进。以“美丽庭院”示范户带动“美丽庭院”示范村建设,串点成线、以点带面。能够结合农村生态景观亮化工程,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巾帼“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村庄庭院内外绿化美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形成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较为集中的美丽示范带。
3.乡风文明,多方联动。发动党员干部、妇女群众组建“美丽庭院”志愿者队伍。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和困难家庭,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特殊困难群体共享“美丽庭院”建设成果。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庭院设计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延续当地田园特色、客家山区特色、古村落特色、民宿特色等,凸显当地人文地理风貌。
五、活动要求
(一)坚持分类实施。以村为主体,结合不同类型的庭院实际,以“创、比、赛、晒”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工作。
(二)坚持分级打造。通过联动开展“美丽庭院”活动,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逐级打造村级、镇级、县级“美丽庭院”,争创市级“美丽庭院”,并同步选树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
(三)坚持示范引领。镇政府大院、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大院要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兵,推动庭院提升品质。各村要以建设“美丽庭院”为契机,引导妇女群众在建设“美丽庭院”的过程中,探索发挥“美丽庭院+”的优势,在“美丽庭院+经济”“美丽庭院+手工艺”“美丽庭院+妇女微家”等方面作出有益尝试。
六、实施步骤
(一)集中建设阶段(5月底前完成)。建立“美丽庭院”建设指导、评选公示、授牌奖励、复核回访流程,实行动态管理。基础较好的村要先行先建,逐步提高示范户、示范村建设比例,“美丽庭院”示范村要以“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为重点,提升建设质量,发挥引领作用。基础较弱的村要加大引导推动力度,精准施策,干在实处,务求实效。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引导群众就地取材,着力打造废物利用、零成本装扮庭院,体现乡土气息,让“美丽庭院”活动更接地气。
(二)开展评选活动(6月底前完成)。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实行动态评选。村级“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的评选,由镇“美丽庭院”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村本级组建评选小组开展具体评选。镇级“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由镇级评选小组开展评选,并择优上报县妇联。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完成)。注重挖掘推动“美丽庭院”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条件特别优秀的,推荐申报县、市级“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示范村。将“美丽庭院”建设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家庭的有力抓手,作为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切入点,聚焦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庭院经济、志愿服务等领域,做好“美丽庭院”建设后半篇文章,以庭院“小美”促进乡村“大美”。
(四)广泛宣传发动(全年)。把“美丽庭院”建设与寻找“最美家庭”“绿色家庭”“书香家庭”、“家风家训”传承等活动相结合,打造以“家风美”“文化美”为主题的美丽庭院示范线。运用电子屏、公开栏、小喇叭、微信群、走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把建设“美丽庭院”与发展特色产业、弘扬传统文化、传承良好家风结合起来,层层开展“美丽庭院”摄影大赛、“户户庭院大比拼”“晒晒我的美丽庭院”等主题活动,讲好“美丽庭院”故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率,大力营造“家家争创、户户争先”氛围。
附件:2024年新回龙镇“美丽庭院”建设目标
2024年新回龙镇“美丽庭院”建设目标
注:以上数据均含2023年已建设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