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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东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2014/2026-00004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1-05
名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文号: 东登公〔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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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该房产是徐桂廉与配偶李凤英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份额的产权,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源县新河大道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2-8833517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  人/受遗赠人)

1

徐桂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东源县城广场大道美景小区(东湖花园)A栋A4-1303号房

东源县1820132054

李凤英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