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局领导班子调整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重新明确如下:
邹晓弋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档案工作。
张 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舆情、宣传、保密、党管武装(双拥)、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查及行业安全生产、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局机关安全生产、乡村振兴(驻镇帮扶)、工会、财务、用途管制、测绘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测绘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陈思思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土地开发、不动产登记、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及行业安全生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古驿道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规划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院、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征地服务中心。
刘 谦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扫黑除恶、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监督股、执法股、信访法规股、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丰江所。
邹碧海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张健同志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查及行业安全生产、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相关工作,协助张健、陈思思同志开展测绘工作;协助陈思思同志开展调查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张 辉 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刘谦同志开展耕地保护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