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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林业局  时间: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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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始终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之前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年没有制定和发相关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因规范性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政府或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形。

(二)行政决策

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022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三)行政执法

1.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2022年,我局遵循行政执法委托规则,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没有出现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

2.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加强了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

3.行政执法程序正当。2022年,我局强化了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行为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告知当事人合法权利、依法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事项、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

4.规范罚没管理。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制度,没有出现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现象。同时,严格按要求向当事人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罚款收据。2022年,我局没有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行政许可

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开展阳光行政审批今年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使我局的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较好的转变,未出现行政许可过错,也没有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的情况。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干部普法计划及学法的重点,我局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自然保护管理股、县林地林木管护中心、县生态公益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中心、县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股室,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各条款外,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从全省林业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较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进行剖析和大讨论活动,使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规范审批行为,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在清理中切实做到不打折扣,该废止的废止,该撤销的撤销,该修改的修改。对保留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了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规定了每次审批事项的内容、法律依据、对象、条件、期限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公布,既避免了办证群众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实施许可的格式文件,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等文本,并全部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我们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工作人员在审批中出现腐败现象。四是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机制,确保林业行政许可依法办理,开展阳光行政审批。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我局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评议意见,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其结果作为考评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依法行政保障

1.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依法行政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将依法行政摆上工作重要位置,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配备了政策法规方面的专兼职人员,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保障、监督作用。局党组会议每年定期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涉法事项及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召开局班子会议,相关政策法规负责人员列席参加,保证每次决策合法、合规、合理。我局的林业行政执法已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2.规范部署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我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的配套措施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林业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林业队伍的目标,我局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理论学习时,坚持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局各股室及基层单位坚持每周抽时间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建立学习制度。二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及素质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和培训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对依法治林的认识,切实纠正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2022年,我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培训(线上为主)达三百余人次。通过培训,林业干部职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得到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得到进一步转变。

)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学法制度和计划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多次开展督查。同时,我局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集中培训。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和考核。我局每月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并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任务和普法系统学习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今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防联控工作:一是落实制度,联合协调。县林业局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实行联防联控管理,针对经常发生野生动物入屋或致害等情况,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入户致害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管理;二是定期巡视,加大管护力度。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定点排查,排除野生动物入屋或致害的隐患。三是加大宣传,正确引导。督促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正确引导、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避免对野生动物致害的行为发生。县林业局共接收蟒蛇22条,发生蟒蛇致害20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林业部门对接收的野生动物进行了妥善处理,有效减少了人民群众经济损失,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深化执法监督,严防违法违纪现象

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保障。为此,我局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变“人管人”为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一是抓好评议考核机制。我局把法定职责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严格评议和考试。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滥用职权的情况要追究责任。三是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罚款)标准、办结案期限、办案结果、承办机构、执法人员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局长负责,认真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来信来电、来访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执法年度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由局组织人员对执法单位进行检查评议。由于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较健全、权责清晰、制度完善,没有出现不按程序办案或办错案等现象,做到执法公正,执法严明,群众满意、政府放心,上级好评。

)政府信息公开

1.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2年,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权责关系。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机关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文稿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2.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以政府网站为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3.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我局接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依规答复。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

1.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我局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重大行政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3.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我局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6人次(其中重访3人次),接访群众17批次,答复信访案件12宗,对来访人做到热情接待,有访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不断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同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十一)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为了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坚持长期宣传和重点时期宣传相结合,在义务植树节、森林防火期、“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点活动期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集中宣传,做到送法上门、家喻户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后,广东东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做好普法工作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参加省林业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网络培训;二是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活动方案;三是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四是组织了湿地公园周边2个乡镇的护林员参与上门发放湿地公园管理处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单。

十二行政监督

1.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我局一直以来都能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022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协办4件,均按时答复办结。

2.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我局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我局主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1件,均按时答复办结。

3.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我局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在行政诉讼中“不应诉、不答辩、不缴纳诉讼费”的情形。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三是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执法平台操作使用还不够熟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东源建设的要求,在认识上再深化,在责任上再强化,在措施上再细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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