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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司法局  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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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东源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东源、法治东源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提请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7次会议,印发《法治东源建设规划》《东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东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我县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印发《东源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东源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谋划年度重点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6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以考促建”效用,印发《2022年度法治东源建设考评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能,全方位强化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一年来,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4人,解除145人,开展远程视频会见259次,对25名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调查评估,并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到县社矫局和3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认真制定“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方案,召开6次会议研究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县社区矫正中心基础设施改建,正在稳步有序推进设备采购工作。三是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系统化管理水平。按照司法部工作要求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全面与监狱对接,高效率完成安帮信息管理工作,一年来,共接回刑释人员359人,重点帮教人员21人,均落实必接必送机制,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率、重点帮教对象的接送率均达100%。

  三、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召开“七五”普法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稳步推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建设,发挥基地“国字号”招牌的影响力,打造东源普法的金字招牌。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夯实法治基础,护航乡村振兴。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法律便民服务举措。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县法律顾问累计服务群众22063人次,提供法律服务4445次,上法治课859次,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大餐。建成了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9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引群众使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智慧法援”APP,推广法援“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看守所设置法援值班室,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增设县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至4个。一年来,县法援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宗,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280宗。

  四、扎实推进科学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审查县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年来我局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备案的共11件,组织开展清理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事前把关作用,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格把关县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为中心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核和建议,为县政府依法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依法办理一般涉法文件、重大协议(招商引资合同等)的办文审核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审查县政府、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文件及合同254件,出具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14件,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以“深调研”为抓手,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真落实”。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下放职权的7个部门和14个乡镇开展走访调研,指导乡镇解决好在实现机构综合、职能聚合、力量整合、制度融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于9月召开第一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评估暨下放第二批事项商讨会,确保写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保证全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今年组织参加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4场189人次,为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申领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初审639人次。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深化“粤执法”推广应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水平,于2月对全县执法部门举办“粤执法”培训;于7月举办2022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对21个乡镇执法队长进行培训,有效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于11月通过“送培训上门”的方式到22个县直执法单位开展“粤执法”培训,推进行政执法案件线上办理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县47个行业单位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了11983条行政执法信息。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编制行政执法主体“减免责清单”,持续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加强对公证、律师行业执业活动的监管。

  七、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在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时公布等法定程序。同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印发了《东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行动期间共排查矛盾纠纷111宗,成功化解109宗,化解率达到98%。同时,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的作用,结合“五老一顾问”“警调联动”“访调对接”等方式方法,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县各级调委会共受理人民调解申请1280件,调解成功1269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年来共收到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4件,受理34件,其中:维持9件,撤回申请3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7件,撤销并责令重作2件,未结11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一年来办理县人民政府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6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件、确认违法1件,未结7件。

  九、加大宣教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开展全县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下发资料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了《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一批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圆满组织完成全县领导干部2022年度学法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十、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流程、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力度有待加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平台运行不顺畅,暂未编制高频执法事项的执法指南和典型案例,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还未全面铺开。三是资金保障不足,因缺乏资金保障,导致“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全覆盖等工作滞后。

  十一、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是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做好社矫对象、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监督管理,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下沉一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专题会议,开展会议述法工作,统筹抓好年度法治广东、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工作。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粤执法”应用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工作,“十四五”时期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加大“导师制”落实力度。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编制行政执法主体“减免责清单”,持续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五是加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新一批民主法治村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1-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村(社区),打造一批市级民主法治先进村,加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稳步推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建设工作。六是提升依法规范履行刑事执行职能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高标准的部级“智慧社矫中心”,做好创建申报工作,争取高分通过司法部验收,同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社矫工作水平。七是继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快推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八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工作的开展,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及指导,推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东源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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