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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东源县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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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动东源县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耕地地力,根据《东源县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公开遴选本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任务

  2025年东源县轮作休耕项目总任务面积为4447亩,资金规模667011元,主要开展粮油轮作,包含“稻稻油”“稻稻肥”等模式。其中,稻稻紫云英种植面积不得低于项目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即1482亩)。通过项目实施,集成用地养地结合的生态种植技术,提升土壤肥力与耕地质量等级,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与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时间

  项目自2025年早稻种植开始,至冬种作物收获完成轮作周期,为期1年度。

  三、实施区域

  实施主体需选择东源县辖区内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的耕地开展项目,原则上单个实施区域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各乡镇需结合本地耕地分布、种植基础等因素,指导实施主体确定具体地块,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四、技术路径

  种植模式:实施区域内必须种植双季稻和一季冬种作物;每个实施主体种植紫云英的面积需不低于其承担项目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紫云英播种量需控制在1.5-1.75公斤/亩,确保达到预期产量。

  补助冲突规避: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的轮作休耕,不得与紫云英、油菜种植项目同时享受补助。

  生产保障:实施主体需提前调度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农资(尤其冬种作物种子),并提前谋划产品销路,避免出现农产品滞销问题。

  五、补助标准与方式

  补助标准:每亩补贴约150元。

  补助方式:可采取现金直补(先种后补)方式,也可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及生产所需物资;若选择购买服务或物资,需严格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六、实施主体要求

  主体类型:优先遴选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可考虑具备一定种植基础、工作积极性较高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集中推进)。

  资质条件:具备合法的土地经营权益,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够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完成轮作任务;信誉良好,无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违规使用农业资金等不良记录;同意按要求建立项目实施台账,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按各乡镇实施面积拨付至乡镇,再由乡镇分三阶段拨付给实施主体:

  冬种作物播种完成后,拨付补助资金的30%;

  作物生长期间经检查长势良好的,拨付补助资金的50%;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补助资金。

  八、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1.《东源县XX镇(乡)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需申报主体盖章、村委会签署推荐意见);2.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3.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如家庭农场登记证、合作社营业执照等,种植大户需提供身份证明及种植规模证明);4.《东源县XX镇(乡)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名册》。

  (二)申报时间: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九、遴选流程

  材料初审:各乡镇对辖区内申报主体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主体;

  公示:初审通过的实施主体名单需在乡镇政府及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由乡镇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咨询电话:0762-8833381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查阅《东源县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或向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咨询。


  附件:1.东源县某某镇(乡)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docx

             2.东源县某某镇(乡)某某村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名册.docx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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