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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柳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中共东源县委组织部  时间: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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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组干〔2021〕21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东源副科以上各单位:

  经县委研究,决定:

  陈柳青同志任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嘉明同志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锉鹏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廖惠健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唐辉胜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李战艺同志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邓晶晶同志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试用期一年);

  张桂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刘杨峰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张文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职务;

  李灵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晓芬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

  陈雪宏同志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叶文基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吴冠青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姜志浩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吴立梅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拉科同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团辉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戈同志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廖静同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邓小梅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晓清同志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朱志青同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蒙毅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吴映莲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吴新全同志县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东源县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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