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飞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东组干〔2021〕245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东源副科以上各单位:
经县委研究,决定:
陈飞燕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陈延军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朱新良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
邹淑英同志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成员;
免去陈维安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雄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蓝天同志县政协党组副书记职务。
中共东源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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