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源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东府办函〔2025〕26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危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河源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明确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明确了应急组织与职责,包括成立县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地方指挥机构、专家组等内容。对县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构成、成员单位和各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对其进行了分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四)运行机制。明确了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和开展先期处置等工作要求。
(五)应急响应与结束。包括响应原则、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结束和邻近地区的应急响应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六)应急保障。明确了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做好应急队伍、物资、经费、治安、交通运输、通信与信息、医疗卫生、技术储备、宣传教育等应急保障工作。
(七)善后处置。明确了后期评估、奖励、责任追究、补偿和恢复生产等工作要求。
(八)附件。主要为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对预案的名词术语、预案修订与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规定。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gkmlpt/content/0/658/post_658077.html#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