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河东人社工认[2024]133号)
来源: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5-01-02
保护视力色:

江西跃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河东人社工认[2024]133号),认定唐泽武于2023年3月14日13时30分左右在东源县半江镇茅岭大众山矿区石场维修机器时受伤为工伤,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河东人社工认[2024]13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该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2-8808922  联系地址:东源县县城建设一路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