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送达(2024)粤1625执恢1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河源市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源市东源县城规划区新河大道西片区怡景茗都2栋商铺117号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抵押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东房1820158 | 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河源市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在建工程抵押权 | 441625115108GB00151W00000000 | 河源市东源县城规划区新河大道西片区怡景茗都2栋商铺117号 | (2024)粤1625执恢1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