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要求,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我办对21个乡镇和26个县政府组成部门、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信息公开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乡镇、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运行情况总体良好,符合检查指标要求,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信息内容审核仍需加强。本季度检查发现,网站个别栏目发布的信息因责任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信息内容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表述错误,如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顺天镇。个别单位对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发布的文件出现个人信息,如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个别单位存在转发上级文件及直接以文件形式发布信息情况,如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个别乡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文件栏目发布与栏目不相关的动态信息,如骆湖镇。
(二)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本季度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对上级部门及县政府办公室日常监测、每周两次监测报告指出的问题仍重视程度不够,配合整改态度不积极,被我办多次提醒催促后,才落实问题整改,如县财政局。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不够重视。本季度检查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对稿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导致出现表述错误,如县公安局“东源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各乡镇、单位要始终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要求,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避免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坚决守护内容安全底线,确保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要强化历史稿件的清查工作,落实新发布信息日常巡检,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二)加强运维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质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进一步清理整合功能相近、效能不高的政务新媒体。对新开设的账号,严格执行账号开设报备流程,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设账号,开设后及时发布信息保障运维,并同步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予以确认;对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严格执行账号关停报备流程,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关停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更公告,注销完成后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予以确认。
针对此次通报存在的问题,请各有关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优化管理,采取具体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务必见效到位,并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扫描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和政务信息组邮箱:dyxxzhx@163.com。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