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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司法局  时间: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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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聚焦县委、县政府“拼经济抓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深入开展“三个年”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东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统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提请召开10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河源和法治东源年度建设考核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印发《东源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东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东源县2023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具体谋划年度重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9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以考促建”效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法治东源建设考评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多举措履职尽责,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监管

        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审批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变更执行地等事项,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233人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195人次、变更执行地23人次;二是聚焦青少年心理健康,联合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开展团辅活动3次;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2个、教育基地2个、公益活动基地5个,打通社矫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最后一米”四是积极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完善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九室”建设,升级乡镇司法所的视频监控设备,推动建设部、省、市、县、乡五级互联互通的视频会议系统;五是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机制,接回刑释人员395人,重点帮教人员39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均达100%,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一是持续发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设立全市首个县工业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暨河源仲裁委员会服务点,全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服务群众22635人次,提供法律服务4513件次,上法治课900堂次,参与人民调解22件。二是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省级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培育工作,深入实施“夯实法治基础、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主体建设,奋力推进基地布展事宜。三是持续壮大基层法治队伍,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培训机制,实现全县每村(社区)至少拥有4名“法律明白人”,目前共培养了“法律明白人”1148人,“学法用法示范户”357户;以被选定为全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县为契机,制定《东源县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印发《东源县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源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东源县司法协理员考核方案》,有效加强基层法治建设队伍保障。四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联合县公检法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2023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98宗、认罪认罚案件161宗。五是拓展和规范公证行业,强化便民利民力度,努力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2023年共办理公证事项231件。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供给保障,确保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我局认真履行政府法治保障员职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审查县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年来我局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备案的共11件,组织开展清理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并向社会公布。

       五、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促进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事前把关作用,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格把关县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为中心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核和建议,为县政府依法决策发挥参谋作用。依法办理一般涉法文件、重大协议(招商引资合同等)的办文审核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审查县政府、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文件及合同263件,出具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13件,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六、开展培训督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3月31日,以21个乡镇执法队队长和16个有关单位执法人员为培训对象,组织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4月21日,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工作推进会,通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解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调整事项,推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时、积极和乡镇做好行政执法职权的交接工作,共同做好调整后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实施工作;6月,聚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及“粤执法”平台上线应用,通过实地考察、组织座谈、查阅案卷、查看“粤执法”使用情况等方式,深入21个乡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质化运行,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8月18日,以21个乡镇执法队队长和业务骨干为培训对象,联合县卫健局、县水务局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暨水务、卫健专场培训班”;11月16日,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上线应用“河源粤执法”的办案率进一步提高,2023年办案数量已超过1500宗,且全部乡镇在“河源粤执法”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现零的突破。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印发《关于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培训双导师制的通知》,率先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培训“双导师制”,即在县直六个下放职权单位确定导师的基础上,明确县司法局部分同志作为有关执法领域的“第二导师”,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七、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一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7次,受理案件520宗,调解成功520宗,成功率达100%。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年来共收到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68宗,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抄告。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一年来办理县人民政府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宗,出庭应诉率达100%。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学习宣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圆满组织完成全县领导干部2023年度学法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九、存在问题

       一年来,县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平时工作主要是办文、办会,在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方面,缺乏多样化的方法和措施,不能及时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动态情况,法治工作力量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性不够高,案件数量较少,执法保障不够充分。县直下放职权部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甚至还存在“一放了之”的心态。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能力有待提升,缺乏专门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保障不足。三是建设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陈列馆、打造法治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法律明白人”工程、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存在较大的经费缺口,影响工作进度。四是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现有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大多规模小、载体少、分布散,设施较陈旧,宣传模式较为单一,内容更新不及时。五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群众对大调解工作机制认识还不够到位,依然选择以诉讼或信访的渠道解决纠纷,不能合理地进行分流快速处理。

       十、2024年工作计划

       一夯实支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主责主业,将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结合东源实际,编制并动态调整东源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权依法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是呈现特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司法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安排,对照《东源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队伍建设、执法规范、执法监管三方面,着力培养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善创新、会干事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与督查,落实“双导师制”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执法人员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是围绕重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围绕县委、县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基层治理提升年”方案部署,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按照全市开展“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相关要求,整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资源,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新模式。开展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突出亮点,推进重要项目建设。筹备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陈列馆开馆及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力争将“智慧矫正中心”打造成东源司法行政工作的另一张靓丽名片。

东源县司法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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