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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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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就我局一年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依法履职,以法治思维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着力推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三是紧抓党员干部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其中第十章第6篇,要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紧密结合,贯通学习,并紧扣业务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相关业务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大力加强统战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教育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的全覆盖。四是加强统筹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全面规划、统筹推进,将法治宣传、执法检查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五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全体领导干部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使用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组织主题活动、悬挂横幅标语、现场派发资料等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年来,组织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培训班1次,举办教职人员培训班1次,参加广师大河源校区反非法宗教活动宣讲活动1次,

  2.持续推进规范管理。一是持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教职人员认定、监督、处置机制及完善宗教团体选人、用人标准。今年来,我局联同公安国保部门严把教职人员入口关,对县基督教“两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合称基督教“两会”)拟认定的传道人员16人进行审查,其中通过15人,驳回1人。二是推动落实各宗教从严治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场所财务审计监督。加强指导县基督教协会和道教协会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年度审计,对1个有信访反映的场所进行全面财务审计。三是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巡查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包括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意识形态等,对各类违法行为抓早抓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强化对非法宗教出版物的管理,今年以来,我局长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督查检查,共收缴处理涉宗教类光碟15箱。

  3.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加强对县内各宗教活动场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限期注销微信公众号4个。

  4.强化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3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3名均考试过关,考试过关率为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今年我县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及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难点:一是民族宗教具有复杂性、敏感性,需要慎重对待,否则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容易造成社会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政策性、政治性、特殊性,对行政执法掌握好度。二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较弱。全县有33个宗教活动场所、19个临时活动点、19个民间信仰场所,大部分位于农村,分布较散,信教公民近万人,涉及人员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县级宗教工作专职人员比较薄弱,大多数镇村挂钩负责人对宗教政策不够了解,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还不够。另外乡镇民宗工作队伍多为兼职人员且变动较快,业务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高,在开展民族宗教日常管理工作上经验不足,工作方法不多,工作开展起来较被动。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力度还需加大,在培养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法治文化融入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还不够,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有些普法宣传过于理论化,形式较为单一,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宗教方面近年来没有可结合的典型案例,普法教育实施效果不明显。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民宗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统筹谋划和全面落实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同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规范程序、制定行政执法制式文本,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执法标准化。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对民宗系统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四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服务信息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宗教场所账务管理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范化。五是加强部门协作。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共同做好民族宗教领域规范化管理与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置工作,为民族宗教依法处理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六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国家安全日活动等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

  东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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