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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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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东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聚焦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要求,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认真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尽责等进行年终述法,进一步强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全局法治建设具体日常工作,并明确分管领导,全面形成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工作格局,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结合局党组成员到直联村走访调研、帮扶慰问,开展进村入户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乡村振兴惠农政策、防诈防骗等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同时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大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灌输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心中,真正实现入脑入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严格依法决策,提升制度建设水平。深入落实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重点项目、资金、人事等重大事项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做到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持续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我局继续与广东瀛于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对东江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大项目遇到的法律事务、拟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疑难问题、项目合同等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规范合法性审查,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四)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及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定期谋划和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股室,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指导、年底有考评、年度有总结。组织干部参加2023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积极用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通过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做好学法教育工作,确保干部职工每年自学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小时,确保干部职工学法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2023年工作范畴,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全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整改,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或县级相关领导请示汇报,以严明的纪律和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见实效。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法深度广度不够。在经常性学习抓得不够紧,在学以致用、拓展延伸还不够深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性举措还不多,主要以各类政策法规集中宣传学习为主,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实际工作还有欠缺,学用结合不紧密。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不强、招法不多,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时候没能做到及时、有效更新,信息的质量也略显不足。四是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宣传方式未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发放普法资料等传统线下普法载体为主,没有及时推陈出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互动性和吸引力,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显著。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学习教育,在理论基础上再提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党组学法、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聚焦重点任务,在推动落实上再加力。要加强统筹、科学安排,把法治政府建设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同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结合起来,锚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合法性论证、审查及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有效规避法律异议和风险,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三)聚焦信息公开,在提升效能上再拓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资金项目、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保民生。

     (四)聚焦舆论引导,在法治宣传上再突破。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学习宣传法律的浓厚气氛。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推动普法工作进乡村,为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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