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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源海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河源东源海事处  时间: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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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东源县委、县政府和河源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东源海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河源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处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十一个坚持”的精神实质,做到以身作则强学习、深入普法善引导。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小组学习和执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河源海事局2023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全面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执法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广东海事局执法、值班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视频培训。选派1名人员进驻广东海事局行政处罚精细化管理示范点学习。选派1名人员参与广东海事局国际海事履约研究。根据河源海事局每季度学法清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累计开展集体学法13次。派员参加广东海事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并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优秀率达100%。

  (三)完善海事法治体系,推动法治河源建设。配合市政府做好新丰江水库(万绿湖)有关事项立法研究工作,积极发挥海事部门专业优势,为地方立法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幸福和谐美丽东源建设。推动东源县人民法院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调解室成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能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于第一线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贯彻落实《河源海事局关于建立并运行<海安法>贯彻实施沟通机制的通知》,积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在贯彻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四)严格开展执法督察,发挥督察效能。根据《河源海事局2023年执法督察工作要点》,做好每月定期执法督察自查及季度专项督察,接受河源海事局执法督查,严格落实海事执法督察定期通报机制,强化问题整改,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每月上报行政处罚案卷参加评查。完成了广东海事局2023年海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

  (五)强化作风转变,更加注重服务人民、服务基层。累计开展海事政风建设“大走访”活动十余次,主动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推动全省首个防溺水智慧监控预警系统在万绿湖立项建设并试运行,项目总体投资640万元,在东源县新回龙镇、新港镇等6个涉水乡镇建设160个高清摄像头,有效填补边远地区水上安全看不见、管不到的空白;船员管理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和法律顾问到“幸福船员小屋”对辖区船员开展慰问活动,并就船员权益保障等方面与船员朋友们进行了沟通交流。船舶管理方面,顺利推动辖区第三批共33艘小型船艇全部安装B型AIS设备,基本实现辖区船舶AIS设备全覆盖,信息化要素进一步丰富;推动东源县对渡口渡船进行规范管理,共撤销渡船7艘,并将黄田车渡1正式纳入乡镇监管体系;库区自用船舶监管体系常态化运行,开展自用船舶安全宣讲9次,现共有1326艘船舶纳入监管名单。不断推动东江“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砂石船拆解清退行动,东江自行注销拆解砂船4艘,拆解东江“三无”船舶2条(水吧船),万绿湖查获16艘“三无”船舶,已处置10艘(纳入自用船管理 5 艘,驱离辖区水域 5 艘);贯彻落实《广东海事局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年累计行政处罚立案33宗,罚款53180元,对已立案的5宗违法行为进行首违不罚,做到处罚“温度”与“力度”并重,提升海事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六)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累计开展“五进”活动22次,累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组织“湖小青”志愿服务队到乡镇渡口为“学生渡”护航。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护湖净湖实践活动,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巡查执法,主动走访辖区航运企业,开展便民服务措施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并向辖区航运企业发放水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千余份。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集体学习和干部职工个人学习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分内容掌握不够清晰,没有完全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不能完全把握核心要义。利用法治思维指导执法工作的力度不足。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不均衡现象。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履职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政府建设力量不够,重业务、轻法制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三是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尚需提升,虽然推行了每季度学法制度,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但总体来说干部职业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够厚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执法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当前我处依托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还未形成。在加强执法队伍运用科技手段的能力,依托监管指挥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海事管控效能上还有所欠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海事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还有待提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东源海事处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河源海事局党委委员,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在海事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专题学习12场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职、科学决策,全力推进行政处罚、规范执法等工作。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关键少数”,做好领导班子学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继续推进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二)提升执法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河源海事局季度学法清单学习内容,细化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强化干部职业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法制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加强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工作。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等工作中的作用。

河源东源海事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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