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宣传的 法律法规规章 | 普法对象 | 预期目标 | 活动方式 | 时间 安排 | 责任 部门 | 责任人 | 普法工作协调部门 |
1.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刑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领域法律。 |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公职律师 | 通过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经营者法律素养,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使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 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与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普法。 | 常年 | 政策法规股 |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 政策法规股 |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涉及党风廉政、行政监察等相关法律、准则、条例、规定、办法。 | 全体党员 | 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与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普法。 | 常年 | 机关党委、人事股 | 人事股负责人 |
3.行政许可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1.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重点是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 2.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通过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经营者法律素养,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使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 1.对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与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普法。 2.在执法工作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说理式执法、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与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普法。 | 常年 | 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市监所和业务股室 | 相关职能业务股室负责人 | 政策法规股 |
4.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1.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重点是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的人员。 2.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常年 | 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市监所和业务股室 | 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市监所和业务股室负责人 |
5.市场监督管理(含许可监督管理与登记注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标准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质量发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及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1.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工作人员,重点是从事市场监督管理各领域工作的人员。 2.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通过面向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执行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 1.对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普法。 | 常年 | 各市监所、各业务股室 | 各市监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 | 政策法规股 |
6.涉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财务管理、公务员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 | 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网上学习、编印学习资料等方式普法。 | 常年 | 办公室 人事股 | 办公室负责人、人事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