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现将县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局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安排,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采取集中学习、法治专题培训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内容。二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及素质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和培训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治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对依法治林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2024年,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还加强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和任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加强思想认识。我局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对内利用网络媒体平台,普法专题讲座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实践成果和重要意义,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对外长期宣传和重点时期宣传相结合,在义务植树节、森林防火期、“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点活动期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宣传,做到送法上门、家喻户晓。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法治建设有效推进。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市委“138”具体安排,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依法规范林业产业市场秩序,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完善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了党内法规,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不断增强自身的法治素养,也提高领导林业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确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林业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是结合工作职责积极推动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 2024 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2024年,县林业局严格按照要求,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之前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行政决策
县林业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4年,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三)行政执法
1.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2024年,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没有出现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
2.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县林业局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3.行政执法程序正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2024年,县林业局强化了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行为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告知当事人合法权利、依法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事项、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
4.规范罚没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直以来,县林业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制度,没有出现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现象。同时,严格按要求向当事人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罚款收据。2024年,县林业局没有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
1.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4年,县林业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权责关系。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机关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文稿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2.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县林业局以政府网站为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3.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县林业局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五)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
1.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县林业局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重大行政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林业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同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对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接待,有访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2024年,县林业局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六)行政监督
1.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县林业局一直以来都能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2.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县林业局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
3.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县林业局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林业局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4年,县林业局没有发生在行政诉讼中“不应诉、不答辩、不缴纳诉讼费”的情形。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林业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办公室将学法制度和计划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多次开展督查。同时县林业局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集中培训。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和考核。县林业局每月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通用法律知识,并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任务和普法系统学习任务,领导班子成员都通过了各项考核。
(八)依法行政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和相关保障。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规范部署依法行政工作。2024年,县林业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的配套措施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我局积极推进法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林业执法工作的需要。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我局执法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且法律专业人才较少。二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导致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普法宣传方式,积极营造法治氛围;三是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不足,执法相关系统平台操作不够熟练,在重大复杂矛盾调处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造成以上问题和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缺乏主动学习和运用法律的意识。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由于编制限制等原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同时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导致执法水平不高。三是普法宣传创新不足。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缺乏创新思维和手段,没有充分结合公众的需求和特点,导致宣传效果不理想。
六、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一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激励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增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充实执法力量。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
一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
今后,县林业局将继续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林业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