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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江林管局、万绿湖管委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新丰江林管局   时间: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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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新丰江林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县委“1177”具体安排和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工作要求,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推动主责主业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互促,将普法融入学法、执法和履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库区贡献林业力量。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制定了《新丰江林管局、万绿湖管委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和普法责任清单》。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密切配合,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开展了“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与法同行,护航绿美”学法讲座暨新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辅导讲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考试145人次,优秀率达100%。发放宣传手册100份,张贴宣传标语10条,宣传画册100份,开展民法典、宪法进景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4场,在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我局获得优秀单位。

  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务求实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实“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列入年终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定年度干部学习计划,把法治学习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自觉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压实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源市行政规范性管理规定》,严格制发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监督机制,持续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探索实施社会力量和专家协助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

  (二)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我单位与广东众浩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李震兴等3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全面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体系,将法律顾问聘请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内容,充分发挥法律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切实规范决策行为。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实现“三项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累计60人次,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评制,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过程中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宗。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库区秩序。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镇、村调解组织建设,充实调解队伍,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督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法治创建阵地示范点,充分利用万绿湖风景区、万绿谷、桂山旅游风景区、新丰江九里湖森林公园等多处旅游景区探索“法治+文旅”融合普法新模式,全方位、多形式将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有机融入旅游体验。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情况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法治培训与学习深度不足

  尽管我局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普法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并组织了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学习,但法治培训与学习仍存在深度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培训内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解读上,而对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培训较少;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的现象,导致学习效果不佳;三是缺乏针对性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使得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停留在理论层面,难以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

  我局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但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提升。一方面,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传统,缺乏创新和互动性,难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和兴趣;另一方面,宣传教育的内容较为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法治意识较为淡薄。此外,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也有待扩大,特别是在库区内各镇村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三)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我局已经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并在审查规范性文件、参与重大项目洽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整体来看,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方面,法律顾问的参与度不高,在部分重大决策和合同审查工作中,法律顾问的相关意见未能充分转化为实际决策和操作依据;另一方面,法律顾问的专业领域和知识结构与我局的实际需求不完全匹配,导致在某些复杂问题上难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尚需完善

  虽然我局已经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调解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还需加强,部分调解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导致调解效果不佳;二是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部分案件存在办理周期长、处理结果不满意等问题;三是“法治+文旅”融合普法新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覆盖面和影响力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六、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深化法治学习培训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我们将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学习培训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和指导,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我们还将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要求的学习和理解,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将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们将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河源市行政规范性管理规定》,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监督机制,并持续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同时,我们将探索实施社会力量和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此外,我们还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评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公开。

  (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我们将继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和信访案件办理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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