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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司法局  时间: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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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县委“1177”具体安排,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一体推进法治东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东源加快建设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当好河源绿色崛起主力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法治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印发《中共东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东源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东源县2024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案卷评查、行政复议与诉讼、法治政府建设等法治相关事项7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6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统筹做好迎接2023年度法治广东、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工作,扎实完成法治广东、法治河源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东源在全市2023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中排名第二,获评优秀等次。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决策实行双重合法性审查机制,共办理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县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依法审查一般涉法文件、重大协议(招商引资合同等)共318件,审查出台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聚焦破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印发《东源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东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我县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组织204人参加执法证考试,办理执法证件169张,组织开展下放职权部门指导乡镇培训7次。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县上线应用“粤执法”平台行政执法主体48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粤执法”平台办理案件5002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了5235条行政执法信息。五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6场次,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已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在全县乡镇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反馈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督导活动,采用分片区线下“集中反馈+培训督导”的创新模式,实现21个乡镇案卷评查反馈和执法培训全覆盖。六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87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督促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具体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

  三、依法规范履行刑事执行职能,强化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和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严格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县228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2个、教育基地2个、公益活动基地5个,打通社矫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最后一米”。推进安置帮教重点人群风险管控,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进入信息化、系统化管理阶段,全面与监狱对接,衔接刑满释放人员637名。二是按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通过了省司法厅实地核验,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广东省省级“智慧矫正中心”。三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召开人民检察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2次,开展联合检察5次。四是按照东源县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做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河源市启正学校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基地,聚焦青少年社矫对象心理健康,联合河源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开展线上心理健康讲座6次,线下团辅和心理咨询活动2次,并对每个未成年的刑满释放人员,自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分发给对应乡镇安置帮教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各类问题。

  四、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2024年东源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东源县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承办起草《东源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印发《东源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动落实常委(常务)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扩大)学习会、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暨法治培训会,成功举办第七届东源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开学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先后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宪法教育大课堂”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联合河源技师学院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陈列馆联合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我局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通报表扬。二是持续发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召开2024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服务群众20043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060件次,上法治课927堂次,参与人民调解17件次。全面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开展法治培训2次。三是完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源陈列馆建设和开放工作,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展厅”“阮啸仙依法审计历程展厅”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展区”,与阮啸仙故居一起纳入“下屯村红色旅游线路”,打造全省首个“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传承优秀红色法治基因项目,获得2023—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四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开展“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协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市仲裁委于2024年7月成立东源县工业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检调对接工作室。目前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826件。五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593宗、民事案件138宗,解答法律咨询134宗,律师在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值班190天,提供法律帮助案件542宗。六是拓展和规范公证行业,强化便民利民力度,努力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345件。

  五、存在问题

  一年来,县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不够充足,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存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被挪用情况较严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不愿执法等情形;三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放乡镇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还不够科学、不够贴合乡镇实际;四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工程、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影响工作进度;五是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手段落后,制约工作高效开展,导致难以对帮教对象进行有力的管控,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不可控风险较大;六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方式需进一步优化;七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开展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缺乏高端涉外法治人才。

  六、2025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一是强化法治实施,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完善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专题会议,开展会议述法工作,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执法、司法、普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三是开展我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各乡镇及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并做好后续反馈及整改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作用。四是做好2024年度涉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并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安排,对照《东源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以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为契机,聚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构建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强化执法保障能力等六部分内容,全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二是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按照《东源县2024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下放职权的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三是推动提升“粤执法”平台办案率。督促各乡镇、各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必须统一运用“粤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办和在线智能化监督。

  (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行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法治乡村建设作用。做好全民守法普法工作,持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做好宪法、民法典、禁毒、安全生产、防范电信诈骗、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二是聚焦源头治理、资源整合,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融入“1+6+N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统筹作用和吹哨报到机制,重视发挥村(社区)依法依规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全县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对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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