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灯塔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灯塔镇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扛牢法治之责。一是明晰工作职责。由党委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居)书记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应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注重法治政府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司法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约束机制。凡涉及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在领导班子会上进行集体讨论,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根本上杜绝了长官意志、个人意愿武断独行的情况发生。
(二)坚定深学研学,突出法治之重。一是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相结合的“双学习”制度。中心组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记录等,确保每年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二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及培训。灯塔镇行政执法干部积极参加县府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与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有效促进了工作方式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方向转变。三是推进法治研学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法律的“头雁”作用,有效地带动党员干部对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促进干部法律素质的提升,在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中,镇全体干部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 。
(三) 秉持依法执政,确保法治之公。坚持将法治化政府建设作为目标,以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为抓手开展各项 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培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以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式等为主题,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和新修订地方性 法规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落实。2024 年,开展执法人员参加县、镇级培训共11批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案件台账化追踪管理,按职责分工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周提醒、月汇总,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程,推动行政处罚案件有序推进。 2024 年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件。三是加强案件审核,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持续召开案件研判会,集中讨论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案件,确保执法程序正当,行政处罚合理、合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合规,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完善多元机制,夯实法治之基。坚持矛盾联调,提升基层治理新质效。一是建立“警调对接”机制。为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反弹及民转刑案件发生,灯塔镇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查、评、分、调、跟”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做实矛盾纠纷调解“后半篇文章”。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公安派出所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公安派出所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等制度。2024年,综治中心、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调处矛盾纠纷23宗,成功调处21宗,调解办结率达到91.3%。二是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为推动矛盾纠纷由大量通过诉讼解决向主要依靠调解转变,综治中心与司法所、法庭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并且每月都会根据排查、调解的矛盾纠纷,将收集到的纠纷苗头线索进行综合研判、集体会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便会同镇综治部门及时处置。2024年,综治中心与法庭共召开案件研讨会议9次,共联动开展诉前调解纠纷8宗。三是形成闭环式诉源治理新机制。灯塔镇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同时,也在司法理念的指引下将诉源治理融入基层治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三个一”工作机制,每一个村(社区)都至少有一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明白人以及一名两委干部作为纠纷调解员,在法庭的指导下,融合乡镇、村多方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13件,司法确认3宗,切实做到了矛盾不出村、纠纷不出巷。
(五)用活本地资源,彰显法治之为。一是全面推行“1234”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以政法工作的部署为引领,以镇“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机制为依托,围绕一个纠纷,落实镇村两级考核制度,结合三种主要信息来源,建立四支队伍协同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在灯塔落地开花。二是凝聚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各村特有的文化力量,将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共同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如高车村“香火龙理事会”民俗力量、灯塔村凝聚乡贤力量、结游草村运用“十月初三”文化力量、连塘村联动妇女儿童之家“她”力量、白礤村结合红色文旅力量”。三是开展“大树头+”听民意解民忧活动,制定《灯塔镇开展“大树头+”听民意解民忧活动实施方案》,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天到各村(居)开展接访活动,利用各村(居)的大榕树下的地势地点,因地制宜破解信访难题,从源头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截至11月底,香火龙理事会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宗;党政领导开展大树下接访工作12批次,解决群众诉求19宗;“说事评理会”参与解决公共事项12件。对我镇重点人员及苗头性问题加强管控处置,加大梳理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六)夯实普法宣传,营造法治之风。一是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法治宣传礼品、开展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治理体系。二是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大力宣传宪法、民法、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丰富的法治宣传内容,有效履行普法社会责任。三是组织开展针对企业职工、妇女、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法治宣传。开展普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总计19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我镇不同人群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精神素养培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多次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有效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镇政府聘请广东新丰江律师事务所李飞艺律师为常年政府法律顾问,14个村(居)聘请广东标普律师事务所李龙、张华华、翁培雄等三名律师为驻村律师;做到了顾问律师全覆盖,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镇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依然存在差距。一是普法责任制工作需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镇一级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不够强。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各部门普遍存在专业人员配备少、业务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对律所、法律顾问等外部机构的依赖较大,缺乏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三是法治建设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针对性还不够强,领导干部习惯按部就班开展学习,多数停留在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学习层面上,缺乏系统性学习,精研深思不够,没有充分聚焦到高质量发展工作所需,离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有差距。四是宣传工作浮于表面。在法治宣传和社会氛围营造上不够深入,部分法治宣传工作结合群众实际需求不多,实际效果不够明显。五是统筹联动有待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仍需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等机制的衔接与整合,亟需加强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以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六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缺乏创新,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 努力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积极的贡献。重点做 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科学民主 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牢固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着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行重大 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审核标准、审核流程、 处置措施等配套规定,未经法制审核不提交会议讨论,不断 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 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三)着力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 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增强 行政执法透明度。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着力提升法治宣传学习效能。全面加强依法行政 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 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继续组织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及时更新和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知识储存库,通过培训、宣传,不断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思想及政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