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源县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局始终将深化法治思维置于首要位置,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统筹部署,通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有效提升了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效,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紧密围绕省委具体部署、市委具体安排以及县委具体领导,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
我局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具体部署安排,统筹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乡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长者饭堂建设,积极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工作,2025年共新增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家、长者饭堂8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232户;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推进全县街路巷命名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家级地名数据库,对街路巷命名进行监督与管理,指导和开展街路巷命名审核工作;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深化治理行动,持续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殡葬新风,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积极培育慈善组织,依法规范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法治东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加强学法用法,构建良好法治氛围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贯穿于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融入民政业务培训体系,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局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定期集中学法等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推动干部职工常态化自学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按时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和考法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法治素养。
(四)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夯实依法执政基础。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带头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真正融入日常决策与管理全过程,有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法治建设实效。始终以宪法法律为根本遵循,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在各项工作中自觉以法律为准绳审视决策、规范和检验成效,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三是深化法治实践运用,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制定政策、处理问题,带头将法治方式贯穿于民政业务各环节。重点加强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兜底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构建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严格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制定《东源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进一步加强实施临时救助工作。依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或终止待遇,维护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加强救助资金监管,规范发放流程,定期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共资金依法合规使用。畅通救助渠道,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获得救济的权利。
2.依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质量与监管。严格按照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启动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依法开展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工作,计划将现有10家敬老院整合为4家区域性敬老院,实施分片区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建成10家标杆型居家养老服务点,统筹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依法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加强养老从业人员法治培训与资质管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资格培训,提升依法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养老资金发放与服务行为。依法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推进社保卡应用,定期公开发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发放公平透明、依法合规。
3.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与规范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严格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截至2025年11月,全县新成立社会组织7家,现有社会组织总数231家,结构持续优化。依法开展年度检查、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2025年以来,依法依规完成2家社会组织的注销程序,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得到稳步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4.系统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法治保障。依法落实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精准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资格认定与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严格依照标准和程序核定补贴待遇,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保障资金依法、精准、及时发放,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治宣传,累计印发未保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防溺水等各类宣传资料3万份,覆盖全县各乡镇,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
5.依法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促进生态文明与移风易俗。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核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违规经营等行为。依法优化服务流程,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指南,提升服务透明度和便捷度。大力宣传普及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身后事”办理的合法权益。
6.深化婚姻登记服务标准化与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与便民服务水平。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加强婚姻登记行风建设,优化依法登记服务流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树立民政依法行政窗口良好形象。常态化组织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与法治教育,不断强化队伍的专业素养、依法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切实推动婚姻登记工作实现规范化、法治化、便民化,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工作改进落实。对上年度存在问题,我局进行了以下改进:一是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专题学习,结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板块开展案例学习,推动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决策与管理。二是健全审查机制,规范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识别标准和送审流程,对业务人员进行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提升审查意识和操作能力。三是充实专业力量,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组建法治审核小组,重点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执法监督。四是创新宣传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养老、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结合“双百工程”社工站开展入户普法,推动法治宣传贴近基层、服务群众。
(六)深化干部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我局坚持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内容,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及干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民政领域风险防范相结合,创新开展“广告式、定制式、定点式”普法活动,全面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的深度培育尚有提升空间。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仍停留在表面层次,对普法工作的长期性、基础性特征把握不够准确。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相对薄弱,学习成果向工作成效转化的机制不够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工作力量建设有待持续加强。局办公室作为法治建设的主要承担部门,既要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又要负责专业性强的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存在力量不足的问题。现有人员在法律专业知识、执法程序把握、法律适用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与法治政府建设日益增长的专业化要求相比,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发力。三是法治宣传实效不够突出,创新力度有待提升。在法治宣传方面,我局的宣传内容主要围绕传统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覆盖面较窄,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需求,还有待丰富,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可以进一步拓展。现有法治宣传内容仍较多集中于传统民政业务领域,在覆盖范围的全面性、内容供给的多样性方面,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法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性、互动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与业务实践、群众生活的结合紧密度尚有提升潜力。
三、2026年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深化民政法治制度建设,筑牢民政法治根基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业务领域,完善配套政策规范,推进民政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公开化。强化法治建设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形成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的民政法治实施体系。
(二)提升队伍能力,强化法治人才支撑
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法治能力测试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推动配备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充实法制审核岗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法律适用等专题培训,完善跟岗学习与业务交流机制,打造既懂业务又精通法律的高素质民政法治队伍。
(三)深化普法创新,增强宣传实效影响
拓展民政普法内容广度,围绕群众关心的养老、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事业等领域,系统开展政策解读与法律宣传。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发图文手册等通俗宣传产品,推动普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结合“乡村著名行动”、社会救助入户、养老服务站点等载体,实现普法宣传与民政服务深度融合,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实际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政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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