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和《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河法治办〔2025〕2号)要求,结合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法治理念培育,夯实思想根基。一是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考核、选拔的重要指标,通过常态化法治培训、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训,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关键少数”,发挥示范效应。二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动法治广东、法治河源建设工作。三是认真制定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全员赋能,筑牢履职法治根基。邀请专职律师定期举办法治宣讲活动,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明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边界和行为底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我局主要领导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9次,全年开展专题学习8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五是充分利用网络干部学院、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督促干部职工坚持开展学法活动,要求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全部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六是将法治课程作为必修课,积极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专题培训4次,覆盖30余人次,内容涵盖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实务要点;组织新录用人员开展入职法治培训1次,选派4名骨干参加2025年河源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旁听庭审活动2人次,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监督司法公正,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为全面加快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不断创新审批方式,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以实际行动奋力开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网通办”等举措,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明确各项业务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同时,构建涉企服务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各科室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通,减少审批环节,其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理事项20项。2025年1-11月审批建设项目85个,网上备案登记205个。二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发挥法制部门审查把关作用,加强学习宣传公平竞争政策,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审查标准,积极开展存量文件的清理和增量审查,未发现存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三是立足县镇职权改革契机,以“权责明晰、执法规范、服务优质、共治高效”为核心,通过体制优化、权责厘清、执法升级、普法赋能等举措,明确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监测、案件查处、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核心职责,同步界定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线索上报、协助执法等方面的属地责任,全面筑牢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根基,推动生态环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指定专门股室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执法信息、审批结果及环境质量等政务信息178余条;在“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双公示要求,按时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执法流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让行政执法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行使;严格执行全县各行政部门公共数据开放要求,按时提交国控企业监控信息、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境质量、排放许可、危废经营等数据信息予以公开。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有效融合,统筹推动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生态环境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载体,规范执法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直接体现,能杜绝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防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一是紧扣司法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聚焦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先后开展了执法帮扶、畜禽养殖、汛期环境安全、工业园区、涉VOCs企业、水产养殖、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与在线监控弄虚作假(两打)、等专项行动,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推行“一次进门、综合体检”模式,整合污染防治、固废监管等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重企业负担。注重帮扶指导,立行立改,将环保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助推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余人次,共随机抽查企事业单位45家,限期整改企业4家,处罚案件4宗。二是持续开展全县范围畜禽养殖业整治工作,出动220余人次,检查养殖场65家,下发责改通知书4家,督促完成升级改造治理设施30家。三是大力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倾倒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现违法倾倒工业固废案件。四是聚焦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多类生态破坏行为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宗。五是排查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对6家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开展帮扶指导,进一步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并及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六是妥善处置信访投诉类案件,结合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热线、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拓宽群众环境诉求通道,认真梳理排查线索,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投诉,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污染纠纷和投诉事件140余起,领导接访2次,化解领导包案案件2宗,无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目前受理的信访件均按时办结,处理率达100 %,人民群众关注的一大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精准开展法治宣传,厚植生态环保法治意识。我局综合运用新媒体、传统纸媒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宣传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8·15全国生态日”等生态环境节日为重要抓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公园、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宣传册800余份;积极动员企业、乡镇征订环境类报刊,助力其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日常注重收集、整理环境执法中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实效。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四个亲自”:一是亲自部署。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二是亲自过问。针对重大执法案件、复杂信访问题等重点工作,亲自督办4余次,协调解决跨部门监管、执法保障等难题3个。三是亲自协调。主动对接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协调推进执法标准统一、纠纷联合化解等工作。四是亲自督办。定期检查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工作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有待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熟练度不足,缺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惯性。因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导致在决策过程中难以抽出充足时间和精力深入研习相关法律法规,进而影响依法决策水平的提升。
(二)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执法能力素质亟待加强。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投入不足,缺少必要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制约了执法能力的提升。我县地域面积广,工业企业与养殖企业数量多,污染源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同时,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尚未全面落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及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仍不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原下放至乡镇的生态环境执法职能已被撤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求。
(三)法治宣传载体形式不够丰富,群众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受普法宣传经费的限制,宣传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当前传统法治宣传形式主要有政府部门发布法律法规文件、法治宣传广告、宣传片等,这些形式虽具备一定覆盖面,但互动性和吸引力不足,容易使群众产生审美疲劳和信息过载感,难以持续吸引群众关注法治领域相关问题并进行有效引导。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高效落地,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在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协调处置等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
(二)着力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公开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强化业务技能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等举措,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着力提升法治宣传学习实效。持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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