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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台港澳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委统战部  时间: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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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台港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目标,有序开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将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会、支委会、专题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历届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促使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有效提升。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把各类法律法规作为我局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宣讲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重大法律法规和党内系列准则条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大力推进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增强干部职工学好用好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同时,组织台港澳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员、广东省学法考试平台等加强线上学习,参加2025年学法考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三是开展好警示教育。结合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鉴,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

  (二)压实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张凌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同台港澳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内部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民主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规范有关备案程序,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三)深化普法宣传,凝聚法治共识。一是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借助我县台港澳乡亲回乡参观考察以及我局赴港澳工作交流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台港澳同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等,引导台港澳同胞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组织同乡社团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举办国家安全知识讲座,观看国家安全主题宣传视频;指导同乡社团举办防诈骗知识讲座,分析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特点、常见形式和辨别方式,提升台港澳同胞、企业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鼓励台港澳同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暖企助企行动,今年以来走访重点台港澳资企业6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介绍各类惠企政策,倾听企业发展需求,鼓励他们用好政策,树立发展信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因公赴港澳人员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访前纪律教育制度,就因公出境相关规定、出境纪律、安全保密要求及领事保护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出访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因公出境的纪律要求,压实出访团团长责任。2025年,我县因公出访港澳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

  (四)优化服务保障,规范履职行为。一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政务信息。落实“阳光出访”制度,要求申请因公出境单位对拟出访人员及事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一年来共协办政协委员提案2份,就港澳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拓宽港人参与县域文旅产业发展等事项进行回复。积极处理涉台港澳的信访、咨询事项,对群众来电来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及时办结。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聚焦台港澳工作实践,在重要法律问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质量。四是加强因公赴港澳管理。按照中央对台港澳工作方针和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因公赴出境证件管理。结合今年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工作部署,6月23日—6月27日,我部办证专员对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以来全县各单位20余名干部申办的因公赴港澳证照及相关报批资料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确保公务活动真实、必要、合规。经核查,未发现我县近三年存在无实质成果和照顾性因公出境等违法违规现象。同时,加强对当前申请因公出境人员的资料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事前审核、事中提醒、事后评估的全流程管理。2025年以来,我部受理因公出境申请12人次,其中申请出访香港7人次,澳门5人次,实现全流程规范管理。

  二、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法治学习深度与实效不足。干部职工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系统性欠缺,学习内容侧重通用性法规,对于台港澳工作领域的专业法规政策学习缺乏针对性,部分干部存在学用脱节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台港澳工作实际难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宣传工作存在短板。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对于中小微台港澳资企业的法治宣传不足,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多以讲座、走访宣讲为主,线上线下融合传播不够,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宣传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内容与台港澳同胞、企业的实际需求契合度有待提高。

  三是涉台港澳纠纷调处能力有待加强。缺乏专业的涉台港澳纠纷调处人才队伍,现有工作人员对台港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掌握不够全面深入,调处流程不够细化规范。各部门间协同调处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动配合不紧密,面对涉及生产经营、权益保障等领域的复杂纠纷,化解手段较为单一,人文关怀与依法调处的结合不够到位,难以高效满足台港澳同胞的维权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台港澳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推进台港澳干部学法考法常态化,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政策宣讲、联系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第一时间向台港澳同胞宣传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台港澳同胞的法治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东源发布”“东源融媒”“河源乡情报”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持续开展台港澳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

  (三)依法依规调处涉台港澳纠纷。加大对涉台港澳纠纷调处力度,尤其是涉及重要生产领域敏感性矛盾纠纷,压实各有关方面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调处涉台港澳纠纷。同时兼顾工作方式方法,稳慎处理涉法涉诉案件,耐心细致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在协调工作中展现人文关怀,做好关心、服务、引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台港澳同胞依法维权。

  (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我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台港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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