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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东源县统计局  时间: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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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股室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统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实际难题,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水平

一是抓关键少数带头学。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红线思维”,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体系2025年在县委党校共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0余人。二是抓关键岗位重点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务员参加2025年度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证的培训和考试,1名公务员通过了统计执法证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资格证,进一步充实了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三是抓全体干部集中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的主要学法内容,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及线上视频会,持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夯实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拓展普法方式,增强法治宣传质效

县统计局坚持常规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依托“线上+线下”强化统计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结合重要节点普法。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普法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二是结合统计调查普法。我局坚持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在开展常规统计调查过程中,利用入库纳统指导、数据质量核查及调查走访等工作契机,扎实推进“送法入企入户”行动,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宣讲的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筑牢统计法治根基。三是结合统计培训普法。在组织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时,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利用近年来国家、省统计局执法检查通报曝光的违法案件案例,以案释法,做到业务培训与普法宣传同部署、同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完成普法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数据质量

全力推动统计数据责任制落实。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结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服务单位深耕各自的统计数据责任田,通过强化赴企调研,强化部门沟通,强化凭证管理等工作,持续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统计数据基础,努力提升全县统计数据质量。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上,形式与内容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宣传手段仍以传统方式为主,形式相对单一,难以有效覆盖和满足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宣传内容多侧重于条文解释,缺乏生动案例和实操指导,影响了统计对象对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和实际运用。此外,宣传覆盖面有限,基层单位和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仍显不足。二是在统计执法方面,力量配备与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局仅有1名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面对不断增长的市场主体和日益扩大的统计业务范围,现有执法力量已难以应对实际工作需求。同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执法工作的要求。

六、202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提升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继续做好对调查对象的培训和送法入企工作;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部门统计人员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我县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2026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组织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统计执法培训,提升我县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同。严格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努力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法治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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