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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东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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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及预拌混凝土企业:

  预拌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近期,我县各乡镇陆续出现一些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这些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出现,脱离了预拌混凝土生产规范的质量监管,给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带来极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止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入房屋和市政在建项目,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企业或个人禁止无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一经查实将依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取缔。

  二、房屋和市政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采购合规合格预拌混凝土,严格核验供应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严禁采购使用无资质搅拌企业供应的预拌混凝土。一经查实违规采购使用无资质搅拌站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将依法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项目停工整顿,相关责任主体移送执法部门查处。

  三、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第五条规定,确需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施工企业必须办理行政许可,仅限用于对本项目工程或本企业内部供应,禁止对外销售预拌混凝土。

  四、已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诚信自律,严禁向无资质搅拌站出租、转借、挂靠本企业资质证书,或委托无资质搅拌企业代为生产混凝土,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直至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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