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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年东源县丝苗米产业园实施主体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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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源县丝苗米产业园是2022年5月获省厅批准建设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建设过程中,因有一家实施主体退出产业园项目建设,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07号)、《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粤农农规〔2018〕1号)、《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农农规〔20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东源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遴选及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农农函〔2023〕30号)等文件要求,需在东源县丝苗米产业园涉及乡镇范围内(仙塘镇、顺天镇、船塘镇、上莞镇、柳城镇),遴选一家实施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现将遴选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仙塘镇、顺天镇、船塘镇、上莞镇、柳城镇5个乡镇。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范围内大中小型丝苗米产业企业、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合作社)注册时间在2021年3月1日前,从事该主导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具备相关产业资格条件、经营状况良好。

  (二)同一产业园内实施主体及其关联实施主体可以参与遴选,但所分配的省级财政资金额占比不超过50%(符合国家和省重点产业方向、上市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分配的财政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总额三分之二)。

  (三)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得作为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企业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企业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企业为“三无空壳公司”;企业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 65%等情形)。

  三、财政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金额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企业按1:3比例配套自筹资金1200万元。

  四、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以下2个方面:

  (一)农业设施

  补助内容:农业设施类项目。主要用于标准化育秧基地建设项目、丝苗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以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支持方向:主要指育秧大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产业园核心区机耕道路改造、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补助。

  (二)产业融合

  补助内容:产业融合类项目。主要用于建设丝苗米生产设备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加工建设项目、米粉、米酒等深加工建设项目,以壮大产业实力,形成稳定、持续的竞争优势集合体。

  支持方向:主要指产业园烘干设备、碾米设备、米粉加工设备、米酒加工设备,其他配套设备,相关加工厂房(单层)等补助。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五、申报程序

  以自愿为原则,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报所在乡镇审核,由乡镇出具推荐函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及实地调研后,报县政府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欧鼎山,联系电话:8833019、8836392。


  附件:1.2022年东源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推荐函模板.docx

                  2.2022年东源县丝苗米产业园实施方案模板.docx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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