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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东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和东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的公告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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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办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70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精神,为扎实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高效落地,建立健全生产托管协办体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东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和东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

  (一)承接主体需具备的条件

  1.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并具有服务资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

  2.需具备一定的托管服务能力,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并年度服务能力超1000亩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本次拟遴选服务组织承接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

  (二)承接主体托管服务环节

  1.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托管服务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育秧、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收割等环节的托管服务。

  2.经济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托管服务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施肥、收割、采摘、病虫害防治等托管服务。

  二、东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运营中心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备一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的农业企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各类助农服务中心、农技农机农艺推广机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中心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1年以上,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征信良好。

  2.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意愿,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与水稻、玉米、甘薯等粮食作物,以及蓝莓、柑橘、蔬菜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半托管服务相匹配的农业、农机技术人员。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悬挂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5.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

  三、申报程序

  申报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编写《东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承接东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单位编写《东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请情况,集体研究择优评选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单位和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单位,并将评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报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申报时间截至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组织或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二份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四楼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联系人:郭美青,电话:8833820)。


  附件:1.东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

                  2.东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申报书.doc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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