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1602执10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蔡延军名下位于东源县城生活服务区新河大道边理想家园13栋13A05号房的预告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抵押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1)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76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源城区支行 | 蔡延军 |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 441625115108GB00561F00010184 | 东源县城生活服务区新河大道边理想家园13栋13A05号房 | (2026)粤102执10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