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0605执46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谢达斌名下位于东源县城东源大道与仙塘大道交汇东侧霸王花新城7栋A13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15106号 | 谢达斌 | 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23368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源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41625115108GB00111F00060147 | 东源县城东源大道与仙塘大道交汇东侧霸王花新城7栋A1303号房 | (2026)粤0605执46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