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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源县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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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自然资函2019232


诸京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康禾镇田心村乡村振兴用地建设指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均必须符合我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符合国家的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用地指标不能突破上级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我县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主要是不能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上级政府每年下达给我县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即用地指标)是有限的,常规下达的指标也只700亩—900亩左右,这点指标远远不能满足我县目前正在建设中的项目用地指标的需求目前,县政府正在多方面拓展渠道,采取了“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三旧”改造以及请示上级政府要求增拨我县用地指标等方式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在用地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会采取统筹安排的措施,给予解决康禾镇田心村有关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问题。

此复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其标,联系电话:883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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