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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源县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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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自然资函2019231

李树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在义合镇开展拆旧复垦工作试点的工作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拆旧复垦工作的有关政策背景

2018年1月,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粤府函〔2018〕19号),全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力争在十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促进扶贫开发和异地扶贫搬迁,有效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等问题。通过拆旧复垦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求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2018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折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2号),规定了拆旧复垦各阶段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和村委会的工作职责。其中,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旧房屋等建(构)筑物拆除,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做好后期管护;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各镇开展拆旧复垦工作,并负责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审批、竣工验收、验收确认、信息报备、代县人民政府实施指标交易等工作。

二、我县拆旧复垦工作进展情况

一)上级下达任务情况

2018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拆旧区复垦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8〕2254号)下达给我县2018年拆旧复垦任务150亩。

2019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发〔2019〕12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河自然资发〔2019〕76号)下达我县2019年拆旧复垦任务130亩。

二)我县拆旧复垦2018年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下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县财政垫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县在半江镇和灯塔镇推进拆旧复垦工作,先后完成了项目前期调研、拆旧申请、勘测、公示、立项、规划设计、财审、施工、验收、报备和申请交易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56.4624亩拆旧复垦,形成拆旧复垦指标,并已申请出售。

三)我县拆旧复垦2019年工作进展

2019年上半年,我县在2018年拆旧复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灯塔镇推进拆旧复垦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54亩拆旧复垦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义合镇开展拆旧复垦工作的建议

一)我县拆旧复垦工作已经开展,并已顺利完成2018年任务,2019年的任务已经在推进过程中。但是,镇人民政府作为拆旧复垦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要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折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义合镇可在镇内自行开展拆旧复垦工作,并按程序将有关成果报我局审批和验收。

二)建议落实工作经费和技术队伍。拆旧复垦工作涉及前期工作、施工等各阶段资金投入,可由镇财政自行解决,也可尝试向县财政申请垫资,待指标交易后退还。此外,拆旧复垦工作牵涉县级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和农户,程序较复杂,专业技术性强。项目涉及潜力摸查调研、征求农户意愿、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编制、地形图测量、权属指界、复垦立项、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施工、监理、工程复核、竣工验收材料编制等工作,需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4号)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有关工作。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其标,联系电话:883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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