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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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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自然资函〔2019234

县集贸市场管理局:

现就张水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黄村农贸市场用地的建议》(第7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集贸市场管理所及原木材站用地由县政府收回重新明确用地性质后划拨给镇政府使用。

二、涉及河滩地约200㎡按规定组织材料报我局批准后划拨给镇政府使用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5日

(联系人:赖卓新,电话:88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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