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县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正文
关于东源县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6、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20
保护视力色:

东农农函〔2019〕72号

谢伟雄代表:

您提出的第16、17号《关于康禾镇星社村建设农田水渠工程的议案》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高度关注农田水利建设的问题,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问题确实存在,提出的建议很好。

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农田水利建设

“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好“藏粮于地”战略,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进一步搞好我县农村基础建设,保护和建设好耕地,提升粮食产能,完善配套农田基础设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食物需求,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基本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使用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每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管理程序执行外,还需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系统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备案,并且不能在已经规划建设过的村再进行项目重叠建设。经查,康禾镇星社村在2013年已经由我局规划建设过,项目名为《2013年度东源县康禾镇田心村、蓝口镇派头村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故不能再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叠建设。

三、意见和建议

1.为推进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我省拟逐步开展高村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待省市安排规划农田提质改造项目任务时我局将统筹安排纳入项目库。

2.建议针对建设农田水渠改建缓急情况,通过镇村自筹或筹集社会资金进行应急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斯思,8831219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