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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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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函[2019]23


邹培添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清淤叶潭境内河砂石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迅速主持召开了有关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会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对办理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的有关要求,对该建议进行了研究,现将你们在县八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多年来,东源县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450多公里,彻底改变了河道淤积严重,防洪标准低的现状。河道治理主要内容为新建加固提防、新建护岸及河道清淤,大大改善河道过水断面,河道由原来的5-10米过水河道宽清淤还原至原有河道宽度20-50米,部分河道恢复河道宽度达80米。通过新建提防、护岸、清淤等工程措施,河道洪水水面线普遍下降1.0-1.5米,治理后河道由原来的1-2年一遇防洪标准提升至遭遇10年一遇洪水时不发生洪水破坏,部分重点乡镇河道能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已建成的河流治理项目不但恢复和改善了河道生态功能,降低了沿河两岸农田水毁损失和水土流失,提高了沿河两岸农田的产量,改善了沿岸的交通条件,促进了城镇开发建设,而且在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大降低了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造成的损失。

由于我县河流众多,目前仍有相当部分河道未进行治理,对于没有列入中小河流治理的河道,我县已编制了《东源县河湖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县国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在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依法依规对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及对清淤物的经营管理目前,叶潭河半布段清淤工程正由县国资公司组织实施。

此复

东源县水务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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