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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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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执函﹝2021﹞21号


冯智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乡镇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及人员待遇财政供给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东源县深化乡镇体制改革示范行动方案》(东机构改革办﹝202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河府函﹝2020﹞414号)以及《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东府函﹝2021﹞96号)等规定,我县各乡镇已完成法机构综合设置工作,我局行政执法权已下放到乡镇,编制人员待遇为财政供给,人员配备基本到位。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志明 833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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