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函〔2024〕494号
何雪英(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生产生活预留地问题的建议收悉,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会同仙塘镇政府认真研究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相关政策,分类推进留用地兑现落实
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文件精神,留用地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建设用地。我县在征收仙塘镇农村集体土地时,根据实际情况和村集体意愿,采取两种方式落实征地留用地,一是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二是以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落实。
二、积极排查摸底,全面摸清留用地利用现状
为全面落实历史留用地兑现工作,我局会同仙塘镇政府对2009年以来征地未解决的留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摸查,梳理分析征地情况,明确留用地政策适用及返还标准、核对兑付数量,分类整理得出欠账数目,清理明确到每个行政村。下来,各村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选取符合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地块报批落实欠账留用地。
此外,由于征地拆迁难度大,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实质项目落地导致村集体对留用地利用开发难,并产生了已批准的留用地出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对仙塘镇各村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的生产生活留用地进行了系统地摸查和统计。鼓励村集体通过留用地建厂房出租、村企合作、政府收储等模式盘活未利用的留用地,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留用地兑现到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解决村集体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县自然资源局起草形成了《东源县推进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实施方案》,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结合我县产业空间拓展需求,拟与相关村集体协商将村集体留用地交由县政府统一运营管理,在县级层面统筹进行招商引资、利用,村集体每年享受约定收益的方式兑付留用地。方案的出台实施有利于统筹盘活仙塘镇批而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等留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村集体收益,使存量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真正发挥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悦,883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