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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三次 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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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三次

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政协东源县委员会:

现将2018年办理县政协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和来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县政协交由县政府办理的县政协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共58件。对政协委员提案,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提案来信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截至829日,58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根据提案答复类别来统计,58件提案中,已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45件,占总数的77.6%;待后解决的有10件,占总数的17.2%无法解决3件,占总数的5.2%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力保障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办理好政协委员提案是县政府贯彻落实县委工作的要求,也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实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县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制,县府办负责具体交办、督办和跟踪落实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布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85月,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总结了2017年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表彰了办理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全年的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县主要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办理提出明确意见,并对重点理件亲自阅批和督办,有效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比如张伟琼等委员提出的第24号提案,要求尽快解决汕昆高速东源段建设导致有关道路损毁等遗留问题,对此,挂案领导赖小卫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到实地调研并进行协商研究,并形成《关于因汕昆高速公路建设导致地方道路损毁修复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王蓝天常委统筹相关部门全面收集因汕昆高速公路建设导致地方道路损毁的相关资料,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缺额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切实加快损毁道路修复工作,争取明天春节前恢复正常使用。目前,提案中提到的关于李田木下村水土流失和搅拌场复耕问题已基本解决。比如魏睿琪委员提出的第1号提案,要求提高乡镇敬老院管理与服务水平,对此,挂案领导骆世文县长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绷紧敬老院安全管理这根弦,夯实责任。目前,我县准备开展将乡镇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已做好方案并将于近期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待通过后即引进有实力有资质的公司参会运营和管理,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再比如缪锋祥委员提出第28号提案,要求解决河惠莞高速路康禾出口连接线龙紫路的建议,对此,挂案领导黄海泉主席高度重视,并率队对到康禾镇河惠莞沿线进行实地调研,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康禾镇等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该项目尽快列入计划,尽快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建设。各承办单位加强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都及时召开了班子会、办公会,作出具体安排,有针对性地分析提案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办理原则。总之,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认识到位、领导重视、部署得力,为做好办理提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有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为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东源县委办公室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2018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委办201831号,进一步明确了办理提案工作的责任、制度、时间等具体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对提案办理工作要直接过问、亲自指导、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都能按照按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办理,把解决问题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如蓝金利委员提出的第26号提案,要求进一步改善东源县城东源大道与新河大道红绿灯设置问题的建议。对此,县公用事业局会同县交警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对东源大道与新河大道红绿灯处、新河大道与205国道路口红绿灯处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研究,已对两处红绿灯设置进行了更改,切实改善了通行效率。二是对难度较大的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如刘艳英等委员提出的第43号提案,提出配备全县中小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建议。目前,我县已招聘2名心理学专业教师,但由于受编制等原因制约,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缺编问题无法全面解决,对此,县教育局已将委员反映的问题向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反映,要求对学校心理老师缺编问题予以政策倾斜,切实缓解教师队伍结构不平衡的严峻形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三是对难度确实很大的问题,认真向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如黄志锋委员提出的第74号提案,提出关于申报创建缺牙山省级森林公园的提案。对此,县林业局向委员详细解释了难以申报的原因:我县于1999年将缺牙山规划为县级自然保护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缺牙山自然保护区不能进行森林公园的申报和建设。对于承办单位的解释,委员反映比较满意。由于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完善了办理制度,层层抓好了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三)规范办理,强化督办,全面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一是抓办文质量。凡是答复函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如办文格式不规范、未使用单位正式公文或答非所问的答复函件均退回重新办理。同时对答复函件按已经解决、计划解决、待后解决进行分类,用好、中、差三个档次登记造册,为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评比提供依据。二是抓办理进度。一方面认真做好委员答复函件的登记造册工作,随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全面掌握办理进度,及时提醒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时完成提案办理并答复委员。三是抓跟踪检查。为保证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抓紧抓实,防止讲空话、讲大话,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于20188月中旬派出督办工作组,对各承办单位进行抽查和督办,重点是对仍未答复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从督办情况看,2018年县政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比较好的单位有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这些单位把办理工作落脚点放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做到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当年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能向委员解释清楚,委员反映较为满意。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8年我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极个别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接到委员提案后没有专题研究,没有分管领导和专办人员,造成在催办督办后才匆忙答复,影响了办理质量。二是个别单位认为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提案,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并退回县府办重新拟定办理单位,而是自行转给相关部门办理,出现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三是有些单位在答复时,没有将《征询意见表》附给委员,也有些委员收到了答复函件和《征询意见表》后,没有将《征询意见表》寄回给相关部门,导致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下一步,为切实提高我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县政府将继续强化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提案的采纳率和落实率。同时,加强承办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提案办理能力,确保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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