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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时间: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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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函〔2020〕182号

李伟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环保生态养殖健康发展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争当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

  一、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广东省政府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规范禁养区划定的决策部署,以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础,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及确需纳入禁养区范围进行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等边界确定方法和范围划定原则为依据,严格按照保护目的和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后,我县禁养区单元共计40个,禁养区面积为2044.91km2,占国土面积的51.03%。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东源县已批复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4个,新增赤竹径水库、徐洞水库、草花蛇水库、高洞水库、大往水库等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自然保护区:东源县现有8个自然保护区,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6个。

  (三)城镇居民区:包括新丰江林场、仙塘镇、灯塔镇、骆湖镇、船塘镇、顺天镇、上莞镇、曾田镇、柳城镇、义合镇、蓝口镇、黄田镇、叶潭镇、黄村镇、康禾镇、锡场镇、新港镇、双江镇、涧头镇、半江镇、新回龙镇及漳溪畲族乡的建成区。

  (四)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东源县文化教育研究区域以小学、中学、职业学校为主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及边界外延500米范围内。

  (五)重要河流:东江干流两岸外延1000米及其他主要河流两岸外延500米的区域划定为禁养区。主要河流包括东江主要的一级支流、水环境质量有待提高或水质需要保护的河流以及划定了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河流。

  (六)新丰江水库:新丰江水库是全国前十大水库之一和华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其所属的东江流域是我国最重要的饮用水源之一,其水质的好坏关系到下游香港以及河源市、珠三角洲经济圈深圳、东莞、广州、惠州等东部城市群几千万人口的供水安全,是我国重要的“生命水”、“政治水”和 “经济水”,在广东省水资源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推广生态养殖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鼓励畜禽养殖场(区)根据周边环境消纳能力,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和规模,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化、专业化处理处置,畜禽养殖经营者可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积极推广各类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如干清粪或铺垫式清粪工艺、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在生产全过程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实现零排放和科学养殖。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做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优选精选畜禽养殖投资方

  近年来,我县切实推进现代化畜禽养殖,优选精选越秀风行集团、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牧原实业集团等有实力的央企、私企等一批现代化养殖企业,并要求企业创新创造新型养殖模式,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及环境容量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量控制,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保证畜禽粪污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构建种养结合、推进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四、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帮助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以及《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环评审批。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在选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粪污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帮扶,畅通畜禽粪污利用渠道,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为更好促进环保生态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如下工作:

  一、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污染区域防治

  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大畜禽养殖业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新丰江库区、东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严格查处畜禽养殖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统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行动,依法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非禁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应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防止养殖废弃物污染环境。

  二、建立激励补偿机制

  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畜禽生态养殖及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研究制定畜禽生态养殖及污染防治治理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额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化建设,支持畜禽养殖场(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加快推广,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畜禽项目和技术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与资金扶持。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代章)

2020年11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严健洋,1382938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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