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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时间: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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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函〔2021〕27号


邱辛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县文化科技中心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的提案》已收悉,诚挚地感谢您对东源文化科技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所提出来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县文化科技中心基本情况

  县文化科技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县政务服务、公共文化科技服务供给的重要平台和展示窗口,是县委、县政府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也是省、市、县消防治安等部门重点监管单位之一,各场馆于2017年2月开始陆续投入使用,中心年均人流量近40万人次。经过四年多的运营管理,暴露出影响高效运营效能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政府主导、国企参与、人民满意”的工作思路,促进我县公共服务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和实现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县领导同志就如何强化中心的运行管理,提升我县主要公共服务供给阵地的服务效能作出重要批示,县领导主持召开三次的专题调研工作会议,就中心的运行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

  目前,中心大楼内设有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县科技馆、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新丰江水库移民纪念馆、县青少年宫、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县关工委、县文化科技中心服务处、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和东源县禁毒教育基地等9个单位。楼内还有县音乐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县朗诵协会、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共4个社会团体办公。

  (一)硬件建设和配套设施情况

  1.中心大楼主要硬件部分建设基本完善。中心大楼内5栋独立场馆楼的内部、中心文化长廊(公共连廊)、中心大楼正面台阶下的市民活动广场等主要场地建设(装修)基本完成。

  2.中心大楼配套系统设备建设相对完善。中心大楼内主要区域的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广播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等相对完善。大楼负一楼停车场未建设有任何相关配套系统;大楼所有户外区域的视频监控、灯光照明等设施系统未建设或不完善。

  (二)日常运行管理和保障情况

  按中心初期规划设计和后期建设情况,中心大致划分为三大区域:区域一是中心大楼周界道路及绿化、大楼正面市民活动广场(含大楼台阶及水景景观区域)、大楼背面户外休闲场地、大楼周界道路及户外停车场等;区域二是文化长廊(公共连廊)、大楼正面平台(含应急救援通道)、负一楼停车场、消防和治安总监控中心等公共区域;区域三是中心大楼内5栋各自独立的场馆楼。目前具体管理情况如下:

  1.中心按区域分区管理。其中区域一由县城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区域二由县机关事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区域三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2.各场馆开放时间不一致。中心大楼内多为公共服务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能及相关管理规定,大楼内的各单位对外开放的时间有所不同。其中,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执行的是县统一的作息时间;科技馆逢周一闭馆,其他时间开放(每天中午闭馆2.5小时);博物馆、新丰江移民纪念馆、图书馆逢周一闭馆,其他时间不间断开放(中午不闭馆);文化馆全年开放(中午闭馆2.5小时),有特殊活动另行开放;青少年宫执行县教育系统(学校)的作息时间,有特殊活动另行开放;老干部活动中心执行县统一的作息时间,有特殊活动另行开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域旅游集散中心等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开放;县禁毒展厅正在建设中,尚未开放。

  二、存在的问题

  1.中心大楼周界附属项目工程尚未建设。中心大楼背面项目范围内附属的户外休闲场地、大楼负一楼停车场等公共区域至今未立项建设,该区域范围内的绿化、道路、停车位、市政排污、灯光照明、消防安防等附属配套的基础设施至今未建设完善。

  2.中心大楼内部分配套设施和区域多为部门共用。根据大楼规划设计,整个中心内的总配电机房、消防(泵房)总控制房、消防和治安总监控中心、广播(寻呼)系统等设备各单位未独立建设,系统设备共用。其中,中心大楼的配套总机房设置在文化馆负一楼,消防和治安总监控中心设置在图书馆负一楼,广播(寻呼)控制中心设置在文化长廊(公共连廊)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处。中心大楼的应急救援通道(无障碍通道)、室内外停车场、正面的市民活动广场和背面的户外休闲场地等均为楼内部门共用。

  3.公共区域安防物防存隐患。正面市民活动广场、背面及大楼周界区域未安装有治安视频监控设备和灯光照明设备,区域内均为视频监控死角,容易引发治安安全事件。

  4.设备共用不利于应急管理。消防和治安监控中心及场馆部分设备共用,导致各使用单位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并处置场馆内发生的治安事件和消防安全事故,对各使用单位应急管理不利。场馆部分设施设备共用,也引发日常管理不到位、维护维修资金无法正常保障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管理模式。按照中心入驻的各使用单位工作职能、运行管理要求和行政主管部门不同等因素,结合中心内部各建筑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使用单位各场馆楼内可独立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使用单位的职能业务、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仍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取消县文化科技中心服务处,中心所有室内外(包括5栋场馆楼各入驻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统一由县国有文旅公司负责;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县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具有特殊性,除由中心统一安排安全保卫人员外,其原内部安保人员继续保留,安全保卫实行“内保”和“外保”两套人员管理。

  (二)确定使用方案。中心各入驻单位根据各使用场馆内部物业管理的实际,向县国有文旅公司提报单位使用需求、使用功能、业务范围、物业管理运营方案等,由县国有文旅公司统筹研究,整合资源,组建高效的中心物业管理队伍。

  (三)理顺工作关系。撤销县文化科技中心服务处物业管理机构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处理好该机构原工作人员的安排问题;县国有文旅公司在统筹整合各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人员的过程中,要与各使用单位协调、理顺和处理好原工作人员的隶属等问题。

  (四)运行管理保障。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管理范围和工作责任后,由县国有文旅公司统筹核算中心每年所需的物业管理保障经费,所需保障经费由县财政局统筹核拨,中心每年所需的物业管理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县新丰江水库移民纪念馆移交县博物馆统一管理后,县博物馆由此产生的人员、对外开放和场馆运行管理等工作的保障经费由县财政局统筹核拨,新产生的所有保障经费列入博物馆每年的财政年度预算。

  (五)明确工作责任。中心运行管理的重大调整,是为标本兼治地解决中心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本次中心大楼运行管理工作调整涉及的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城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中心入驻单位和入驻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国有文旅公司等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和各自的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处理,确保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高质高量落实好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东源县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1日

  (联系人:黄鹂鸣,联系电话:883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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