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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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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工商信函〔2021〕27号


陈占斌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县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制定相关保障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物医药领域和支持我县重点医药企业上市融资,我局十分支持。经核查,我县在生物医药领域缺少龙头企业,产业规模小,仅有广东富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家,难以形成产业集群。该企业拥有职工30名,其中科研人员11名,在2020年营业收入198.89万元,目前无法达到上市要求。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0号)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调整《药品目录》。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广东省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制定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措施,负责《药品目录》的监督实施等工作。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院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向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中药饮片、民族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调整。除中药饮片、民族药、医院制剂外,其他药品的调整权限在国家,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整的规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由国家医保局按照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等程序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没有调整的权限,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公布实施,提案中“扶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加强推进生物医药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并积极为现有企业争取专项资金,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问题。

  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县工商信局周晓华;联系电话:883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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