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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源县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中共东源县委统战部  时间: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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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统函〔2021〕7号


欧阳石城等四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宗教事务部门针对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镇村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够到位的情况,有的放矢,从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开展财务监管等方面入手,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

  我县依托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着力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构建“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发现问题在村(社区),核实问题在乡镇,处置问题在县”的宗教工作机制。把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压实四方责任。以登记造册、责任公示牌上墙等方式,明确县、镇、村、场所各方责任人,全力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涉及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发现和化解等各项任务落实;以月为单位,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常态化巡查,实现了基层宗教管理网络的全覆盖,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县镇村网格化管理。

  二、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精神,压实宗教工作责任

  我县目前已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纳入县、乡镇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内容,同时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县委、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推动宗教工作,并确保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集中研究宗教工作。另外由统战部门牵头组织统战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学习教育内容,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其处理和解决宗教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人员备案及财务监管,提升宗教管理水平

  切实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经过多次梳理,我县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均已按要求做了认定备案,由省民宗委颁发宗教教职人员证。对没有合法身份但依然从事有关宗教活动的人员(主要是县基督教“两会”自行培训的基督教义工传道)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真正收到实效。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关系到宗教的教风建设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当前宗教领域存在的教风问题和内部矛盾纠纷大都与场所财务管理混乱有直接关系。目前我县宗教活动场所都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场所财务制度,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定期公示场所财务收支情况,每年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我县大多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都执行的较好,但还是有一些场所(特别是小微场所)不够规范或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下半年,我部拟开展一次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推动建立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监管到位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最后,感谢四位委员的建言献策,希望您们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宗教工作,为我县宗教工作贡献您们的智慧和力量。

  特此答复。

  东源县委统战部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傅文桦,883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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