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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培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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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常〔2021〕13号

县人民政府:

  东源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4月9日举行了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东源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苏培怡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决定任命:

  苏培怡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志燕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文波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蓝超委同志为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欧文聪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先建同志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邱如东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骆培根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伟忠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东源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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