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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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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东源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深入实施农业高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结合东源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起草背景

  出台该优惠政策,一方面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需要。为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先后召开,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对“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另一方面是东源“三农”补短板、提质增效的需要。结合东源县乡村产业发展实际,亟待解决农业产业体系不够健全且三产融合不够紧密、缺乏引领行业发展的知名企业、政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且财政扶持力度不大等问题,出台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吸引龙头企业入驻,促进东源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56号)、《河源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河委办发电〔2021〕1号)、《河源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东源县招商引资奖励实施方案》(东府办〔2021〕4号)等。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财政支农政策、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县有关部门意见,起草《优惠政策(初稿)》。7月24-29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院和省农科院有关专家组织召开《优惠政策(初稿)》起草工作研讨会。经县委办、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多次会商,同时邀请市委政研室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商榷,8月10日,在省农科院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8月12日,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发出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其余27个部门无意见,通过对各单位意见认真研究,采纳5条。8月23日,县委办召集县府办(金融工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优惠政策》,会后,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第二次修改。9月13日,形成“审议稿”书面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根据卫民书记、大荣县长、建军常委等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10月18日,建军常委在县政府召开联审会议,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院、省农科院专家参与研讨,形成了(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10月19日,再次向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其余27个部门无意见,通过对各单位意见认真研究,采纳4条。11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法律、税务、财务、农业等领域的5位市级专家召开论证会,会上,专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出具符合有关规定的结论。最终形成《优惠政策》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5方面9条,通过制定出台财政支持、用地支持、金融支持、品牌支持、总部经济支持等5大方面政策,多措并举促进东源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支持政策中包括规模企业奖励、农业物流园和冷库补贴、农业科技创新补贴、投资奖励、财政贡献奖励。主要目的为培优扶强大型龙头企业,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激发企业投资积极性,促进联农带农。

  (二)用地支持政策目的是为了保障农业企业用地,破解农业发展“用地难、用地贵”等问题。

  (三)金融支持政策。农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贴,破解农户、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品牌支持政策。对涉农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地理标志、“粤字号”等农业品牌进行奖励,唱美唱响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品牌赋能。

  (五)总部经济政策。配套落户奖励政策,以县农科所为中心,支持谋划打造农业总部经济区。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gkmlpt/content/0/533/post_533808.html#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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