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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片解读】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东源县司法局  时间: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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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频解读】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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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二、临时救助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一)应救尽救,及时施救;

  (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三)信息公开,合理公正;

  (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

  三、临时救助对象有哪些?

  临时救助对象,根据困难类型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

  (一)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二)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四、向哪个部门申请?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五、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哪些资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

  (三)临时救助申请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核对机构对收入和家庭财产及支出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四)向经常居住地申请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至少一种有效居住材料。有效居住材料包括居住证、纳税信息打印单、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家庭成员在特定时间段内在本地居住的材料。

  (五)支出型救助对象需提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1.教育支出型对象,经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等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需提供当前教育部门证明及费用支出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2.医疗支出型对象,经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负担仍然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费用支出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需提供造成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相关佐证材料。

  (六)急难型救助对象需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遭遇困难的证明材料。

  六、审核审批程序分为哪些?

  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支出型救助对象适用一般程序,急难型救助对象适用紧急程序。

  (一)一般程序

  1.审查申请必需材料是否齐全、证件是否与申请家庭成员相符

  2.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3.核对通过,受理申请,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4.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5.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6.张榜公示3天

  7.相关材料送县级民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临时救助方式和金额

  8.获得临时救助后,公示6个月

  (二)紧急程序

  1.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

  2.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先行救助。

  3.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4.获得紧急救助后,公示1年。

  七、临时救助方式有哪些?

  临时救助方式有: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gkmlpt/content/0/551/post_551696.html#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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