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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梯度培育的奖励措施(审议稿)解读
来源: 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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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全力拼经济、促发展,推动县内企业梯度培育成为优质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我局起草了《东源县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梯度培育的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我局起草了《东源县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梯度培育的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县领导和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府办、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社会公众等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了《东源县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梯度培育的奖励措施(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对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收入分成5档,若增长0%(含)以上,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2000万元奖励。

  (一)上一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5000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企业,不含本地关联企业生产销售收入,下同),若当年度实现同比增长20%以上实施以下奖励:

  1.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20%至30%(不含30%,下同)奖励10万元。

  2.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30%至40%奖励15万元。

  3.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40%至50%奖励20万元。

  4.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50%至60%奖励25万元。

  5.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60%以上奖励30万元。

  (二)上一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1亿元至5亿元的工业企业,若当年度实现同比增长15%以上实施以下奖励:

  1.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15%至25%奖励20万元。

  2.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25%至35%奖励30万元。

  3.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35%至45%奖励40万元。

  4.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45%至55%奖励50万元。

  5.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55%以上奖励60万元。

  (三)上一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5亿元至10亿元的工业企业,若当年度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实施以下奖励:

  1.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10%至20%(不含20%,下同)奖励30万元。

  2.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20%至30%奖励50万元。

  3.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30%至40%奖励70万元。

  4.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40%至50%奖励90万元。

  5.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50%以上奖励120万元。

  (四)上一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10亿元至20亿元的工业企业,若当年度实现同比增长5%以上实施以下奖励:

  1.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5%至15%奖励100万元。

  2.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15%至25%奖励150万元。

  3.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25%至35%奖励200万元。

  4.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35%至45%奖励250万元。

  5.企业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实现增长45%以上奖励300万元。

  (五)上一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2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若当年度实现同比增长0%以上实施以下奖励:

  1.对当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同比增长0%至10%的工业企业奖励400万元。

  2.对当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0%至20%的工业企业奖励600万元。

  3.对当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同比增长20%至30%的工业企业奖励800万元。

  4.对当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同比增长30%至40%的工业企业奖励1000万元。

  5.对当年度生产销售收入实现同比增长40%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2000万元。

  本措施所指“以上”均包含本级(数),如5%以上,包含5%;1亿元至5亿元,包含1亿元,不包含5亿元;10%至20%,包含10%,不包含20%,以此类推。

  四、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gkmlpt/content/0/560/post_560198.html#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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