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四十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编号:4416250546-4416250649)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附件:
1.东源县骆湖镇杨坑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第四批).pdf
2.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第四批).pdf
3.东源县骆湖镇致富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第五批).pdf
4.东源县义合镇义合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第五批).pdf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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