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现将我县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位于东源县新港镇新丰江林场麻竹窝的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16252012004),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15500平方米。该宗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约定建设项目应于2012年7月23日之前开工,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该宗地属于村集体自身的行为导致无法开工建设。我局已向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东闲办(认)〔2023〕175号],现予以公示。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