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送达(2025)粤1602执32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郑相国名下位于东源县扶贫工业园明鸿灯饰厂西侧万绿桃源3栋A20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东源县1820100952 | 郑相国 | 粤(2018)东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48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41602002102GB00068F00030046 | 东源县扶贫工业园明鸿灯饰厂西侧万绿桃源3栋A2002号房 | (2025)粤1602执32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