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原黄沙粮所名下一宗综合用地明确土地用途的结果公示
来源: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08-15
保护视力色:

  根据《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自然资发〔2020〕76号)有关规定,经2024年第二次东源县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审议(东地审办〔2024〕2号),同意对以下1宗综合用地进行明确,现将明确结果公示如下:

  原黄沙粮所(已拍卖给叶秀泉)位于船塘镇黄沙村县道X164以北面积4292平方米的综合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河郊府国用字(88)第16111100035号),用途拟明确为商业用地。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公示日起),公示情况将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有意向,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或无意向。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核发明确土地用途的批复文件。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地址:东源县新河大道,联系方式:0762-8833619(许女士)


分享到: